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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明國際(Transparancy International)對貪污的定義是「濫用職權,假公濟私」。差劣的企業管治很有可能會導致貪污,而貪污的方式層出不窮,其程度則由利用個人影響力,以至整個機構受賄。
貪污可謂為害不小,對個別公司來說,一旦有人貪污,即會破壞內部的基礎建設,而最重要的是公司聲譽會受損,不得不從嚴處理。從商界立場而言,貪污破壞「公平競爭」的營商環境,亦妨礙消費市場的發展。貪污會累及社會上較基層的人,亦可能直接導致市民大眾生活水平下降。
有見及此,各公司應該着力反貪工作,並留意容易導致貪污的情況。
以下是各公司應該留意的地方。
利益衝突
當職員的私人利益與其職位的利益互相抵觸時,利益衝突的情況便會出現。下列例子是職員可能遇到的利益衝突情況,包括:
- 職員本身有份參與某項投標工作,但卻同時向外界提供有關投標策略的建議
- 職員在往來的供應商或承辦商公司內擁有財務利益,但沒有向僱主申報
洩露公司機密資料
職員可向第三者發放其機構的機密資料,以換取個人利益。下列例子是一些貪污陷阱:
- 向參與投標的承辦商提供投標資料,以協助他們取得合約
- 向其他機構或人士洩露客戶的個人資料
糖衣陷阱
行賄者可能會先設立一些所謂「糖衣陷阱」,例如設宴款待和致送小禮物,繼而逐步提供奢華款待和利益,令收受者感到應給予回報,而最後墮入圈套。職員很可能墮入的「糖衣陷阱」包括:
- 經常接受客戶、供應商及承辦商所提供的奢華款待
- 沉迷於巨額賭注的博彩活動,例如撲克及麻雀等玩意
欠債問題
當職員因過度揮霍、作出超越個人財力的投機活動,以及賭博,而承受重大的經濟壓力時,便很容易受不住誘惑而貪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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