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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好企業管治的要素如下:
董事由獨立人士擔任 如果公司的董事同時亦是公司的東主及/或東主的家人、朋友委任的企業家、或是參與公司日常業務管理的人,董事會便很有可能會偏袒這些成員的意見。若大部分董事都是獨立非執行董事,則可避免董事會產生偏見,更能避免與管理層之間出現利益衝突,從而能夠為公司利益作出獨立而客觀的判斷。
「策略性規劃」及「業務運作」由不同人士擔任 對於沒有董事會的小型公司來說,這項安排有實際效用,因為規劃策略的人毋須管理公司的日常運作,可以專心策劃長遠的業務計劃。
公司東主的「引退政策」 無論是家族生意的繼承計劃或買賣安排,東主必須預先計劃妥當並得到各有關人士(例如:股東、家族成員)的同意。
可靠的系統和程序 如果公司能夠具備可靠的系統和運作有序,可增強貸款人的信心。有了這些系統和程序,即使東主不在(例如患病),小型公司仍可正常運作,或順利移交他人管理。
可靠的賬目 即使是最小型的公司,具備可靠的賬目不單可以使企業家了解業務的進展,亦可令放款人相信其為殷實可靠的公司。
主要表現指標 這些指標(例如:財務、市場推廣、產品/營運)乃用以量度公司、管理層、甚至董事會的表現。
薪酬及人力資源政策 要吸引優秀人才,公司在薪酬、獎勵、紀律及解僱方面必須具有透明度。此點對家族生意挽留非家族成員的員工尤其重要。
資料來源:
- 香港董事學會之香港中小企業管治指引 – 為獨營公司、合夥公司,以及上市公司等不同規模的中小企提供最詳盡細的指引,其中一章是有關家族公司的特殊問題。
- 香港浸會大學企業發展及管理研究所之完善中小企業公司管治(中文版)
- 香港董事學會之指引及調查報告
- Business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 (BSR)之 Issue Brief Overview of Business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(英文網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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